问题描述:

关于领用物资构建固定资产,领用工程物资和原材料构建固定资产的,进项税额要不要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?

老师解答:

关于领用物资构建固定资产的问题,

同学,你好!

不需要的。加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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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这本书上说,说是构建动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,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,不动产不可以抵扣,视同销售,进项转出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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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学,你好!

构建固定资产领用原材料要根据原材料的用途来区分(增值税):

如果原材料用于不动产等非应税项目

,就应该计入成本

如果购进的工程物资

是用于工程建造的,其他所领的工程物资

的进项税就应该计入成本;

买入固定资产时,如果是用于与生产有关的动产,如:机器、设备等的进项税不计入成本,如果是为个人消费购进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就要计入成本,如:管理人员使用的汽车。

祝你学习愉快~加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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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就是说您一开始说的是不准确的对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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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学,你好!

一开始说的是没有明确前提条件的。

继续加油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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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厂房属于非应税项目,设备属于应税项目啊?是因为它们的价值实现方式吗?老师能不能帮我解释一下背后的思路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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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学,你好!

老师前面的说明是营改增之前的会计处理,营改增之后的,不动产和设备的进项税都是可以抵扣的,只是设备的可以一次性抵扣掉,如果是厂房的话,增指税是分两次抵扣的,一次抵扣60%,第二次抵扣40%,即建造厂房领用原材料时,先将40%的增值税转出,等第二年再抵扣。

祝学习愉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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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就是说现在来说不去区分原材料或库存商品是用来干吗,都不视同销售,增值税销项税额都不进成本是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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嗯嗯,对的!

继续加油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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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这也同样适用于领用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的进项税额不应转出对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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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的。不动产要转40%到待抵扣里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