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描述:

关于应付职工薪酬分录,单位承担个税时的分录(借:应付职工薪酬-福利 借:应付职工薪酬-工资 贷:银行存款 贷:应交税费-个人所得税)这样做分录对吗

老师解答:

关于应付职工薪酬分录的问题,

同学,你好!

计提时:借:管理费用贷:应付职工薪酬;个税:借:应付职工薪酬贷:应交税费发放时:借:应付职工薪酬贷:银行存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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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申报的工资是按实收工资➕社保个人部分的和计数来申报的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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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税是按扣除社保之后的金额进行申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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嗯,那申报的工资数据跟应付职工薪酬的数据不一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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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付职工薪酬计提时是全额计提的,扣除社保,然后申报缴纳个税,减去个税,就是实发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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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是申报个税的数据会跟应付职工的的数据不一致,比如实发工资4900元,社保380.34,申报个税的数据就是5280.43,个税42(由公司承担);应付职工薪酬5322.43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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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学,你好!

计提工资:借:管理费用4900(实发)+380.34(个人社保)+42(个税)=5322.34

贷:应付职工薪酬-工资5322.34

计提个人社保:借:应付职工薪酬-个人社保380.34

贷:其他应付款380.34

计提个税:借:应付职工薪酬-个税42

贷:应交税费-应交个人所得税42

应付职工薪酬-工资和应付职工薪酬-个人社保两个账户余额相加就是个税申报数据,5322.34-380.34=4942,三个账户余额相加就是实发数,发放完成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余额为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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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承担员工工资薪酬的个人所得税是否能税前扣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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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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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您看我写的分录对不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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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学,你好:

你的分录不太正确,因为个税实际应该是员工自己缴的,如果是公司出钱那么这部分钱就看做是员工的工资。计提的时候应该是5569.66+380.34+17.62=5967.62。发放时应该是借:应付职工薪酬+工资5967.72贷:银行存款5569.66其他应付款——个人社保380.34应交税费——应缴个人所得说17.62付款时:借:应缴税费——应缴个人所得税17.62贷:银行存款17.62

主学习愉快!